某住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地下室无梁板采用柱帽形式支托,柱帽设计为托板柱帽、倾角柱帽及倾角托板柱帽,发承包双方就柱帽托板、倾角部分的模板执行楼板模板定额子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柱帽模板应按地下室无梁板厚度套用相关定额子目计价,不单独按柱帽类型分别计价。承包人认为,因柱帽设计类型较多,柱帽模板制作、安装与平板人工、材料消耗不一致,应按柱帽实际类型单独计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执行的《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中没有柱帽模板,也没有倾角柱帽及倾角托板柱帽情形下调整计算的相关定额子目和说明,属于定额缺项,建议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9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住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A.21模板工程章说明第四款“地下室楼板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货汽车用量乘以系数1.20计算”。本工程地下室三层,双方就套用地下室楼板模板子目时按上述规定乘以系数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 A21-53~56地下室楼板模板子目已考虑了增加系数,无需再乘以系数。 承包人认为,执行地下室楼板模板定额子目时,还需按章说明中的规定乘以系数1.20。 三、我站观点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问题解答、勘误及补充子目的通知》(粤建造函〔2011〕039号),A.21模板工程章说明的第四款已更正为“地下室楼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货汽车消耗量乘以系数1.20计算”,故发承包双方应按勘误后的规定执行。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9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市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7月22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电缆沟工程中的电缆保护管设计图纸为DB-BWFRP150 x5.5-SN50,清单列项电缆排管18×DB-BWFRP150x5.5-SN50的特征描述为UPVC,由于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示管材不符,双方就调整该清单综合单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清单特征描述虽然有误,但清单开项名称与设计管材一致且承包人投标时并未提出质疑,故不应调整清单综合单价。 承包人认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G50500-2013第4.1.2条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约定,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调整合同总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故应调整清单综合单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投标人依据招标清单进行报价。来函资料显示,电缆保护管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符,属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错误,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重新确定合同清单综合单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7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市科技产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地下室照明及现场文明施工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及管理,承包人作为专业分包单位,仅负责消防专业工程施工,现发承包双方就地下室工程计取“在地下(暗)室、设备及大口径管道内等特殊施工部位进行施工增加费”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提供地下室照明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因此该地下室不属于暗室内施工,同时消防工程属于专业发包工程,发包人将相关总承包服务费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故不应再计取该项费用。 承包人认为,地下室消防工程施工时局部仍需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照明,根据定额措施其他项目费的规定,在地下室内进行施工的工程,定额综合考虑其人工降效及照明的计算方式,故在地下室内进行施工的工程均应计算暗室增加费。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总承包服务费与“在地下(暗)室、设备及大口径管道内等特殊施工部位进行施工增加费”的计算基础及计算方式并不相同,两者并未重复。“在地下(暗)室、设备及大口径管道内等特殊施工部位进行施工增加费”已综合考虑了人工降效及照明,表示只要符合定额规定的特殊环境和条件的,即可按此规定计算增加费。故本工程在地下室内进行施工的项目应按规定计取暗室增加费。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医药创新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7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组价确定,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受施工场地狭小影响,地下室和裙楼需按区段进行施工,发承包双方就分区段施工导致增加搭设综合脚手架的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分区段施工增加搭设的综合脚手架,是施工单位为保障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的措施,综合脚手架应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21脚手架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m2’计算,因分区段施工导致增加搭设综合脚手架不另计。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受施工场地狭小影响,地下室和裙楼需按区段进行施工,故应按经审批确认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分区段计算脚手架工程量。 三、我站观点 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考虑的,本工程确因场地狭小需分区段进行施工与定额考虑不一致的,施工图预算编审时,可按经批准或专家论证的脚手架专项方案计算相关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市政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7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76条物价涨落事件约定的可调材料价差范围为水泥、砂、石、砖、钢筋、管材,现发承包双方就混凝土是否列入可调价范围计算价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是单独的一种建筑材料,不在合同约定可调价格的主要材料(水泥、砂、石、砖、钢筋、管材)范围,结算时不进行价格调整。 承包人认为,混凝土由合同约定可调价格的主要材料(水泥、沙、石子)构成,是本工程用量最多、造价占比最大的材料。工程竣工工期因非承包人原因,由2018年2月15日延期至2019年11月13日,实际施工期间物价涨落超出承包人的投标预计,故结算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第76.1条约定的调价方法对混凝土价格进行调整。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76条物价涨落事件约定的可调材料价差范围不包括预拌(商品)混凝土。因工程存在工期延期情形,发承包双方应厘清工期延期的原因、责任,若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在延期的施工期间预拌(商品)混凝土价格上涨导致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进行索赔。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医药创新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7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按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进行组价确定,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垂直运输费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规则,以建筑面积为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实际施工时采用了9种型号的塔式起重机作为垂直运输机具,在审核施工图预算时,发承包双方对塔式起重机安拆费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审批的施工方案,本工程共设置9台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故塔式起重机安拆费应套用定额“991305005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安拆费”计取。 承包人认为,根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信息,本工程采用的起重机属于塔式起重机,应套用“991305004塔式起重机每次安拆费起重力矩250(kN·m)”计取塔式起重机安拆费。 三、我站观点 垂直运输的定额子目是按建筑物高度分别设置的,建筑物60m以上的垂直运输均按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考虑。由于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做调整。因此,施工图预算编审时,应按垂直运输定额子目所配置的施工机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计算施工机具的每次安拆费。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医药创新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7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按定额组价确定,并以审定的预算价乘(1-中标下浮率)计算,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显示,旋挖灌注桩充盈系数为1.3,在预算编审阶段,发承包双方就旋挖灌注桩充盈系数如何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打桩记录表只记录充盈系数,未记录实际灌入混凝土的工程量,也未提供灌注桩混凝土进场记录等证明资料,无法确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混凝土超灌量,故应按设计图纸的充盈系数进行计算。 承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3桩基础工程章说明“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素砼桩(CFG桩)的混凝土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调整混凝土量,其他不变。”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充盈系数为暂定系数,具体应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及成桩记录表记录的充盈系数进行计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说明表示灌注桩的充盈系数为1.3,在施工图预算编审阶段,应按设计施工图纸的充盈系数进行计算。在实际施工时,若灌注桩的充盈系数与设计说明不一致,按合同工程变更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医药创新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7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按定额组价确定,并以审定的预算价乘(1-中标下浮率)计算,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实施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以下简称“绿建计价指引”),发承包双方就施工图预算编制时是否执行“绿建计价指引”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工程于2019年6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7月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实际完工时间为2022年9月6日 ,“绿建计价指引”实施日期前本工程已完工,且合同未约定可调整,故不执行“绿建计价指引”。 承包人认为,依据粤标定复函〔2023〕6号文“施工图预算经发承包双方确定之前已发布的有关定额调整规定应予执行,施工图预算确定之后发布的有关定额调整规定则不执行”。且“绿建计价指引”属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与合同约定的广东省2018年的各专业综合定额配套使用,同时本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尚未确定,故应执行。 三、我站观点 “绿建计价指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之一,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配套使用。施工图按国家及广东省规定的绿色建筑条例设计,目前工程处于预算编审阶段,故应按“绿建计价指引”进行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医药创新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7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按定额组价确定,并以审定的预算价乘(1-中标下浮率)计算,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工程合同约定,施工图预算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施工中发生因非承包人原因,工期延期情形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现发承包双方对模板定额子目中的防水胶合板、松杂板枋材、钢支撑计价的周转次数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模板施工前并未提供审批的施工方案,材料进场的数量未经确认,无法认定实际投入数量,故应按照定额消耗量计算,不作调整。 承包人认为,工程前期受电塔、山坟、水库蓝线等影响造成工期延期,之后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赶工,导致现场模板材料实际投入较大,与定额周转次数严重偏离,故应按照经审批确认的模板施工方案中的进场量进行计算。 三、我站观点 施工图预算编审阶段不应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或索赔事项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实施过程中,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可依据本项目施工建设进度的会议纪要的第二条 “产生的抢工费用在预备费中解决,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概算”,结算时可结合经审批的赶工措施方案和实际施工时的模板投入量及周转次数等资料计算其赶工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