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粤建科函〔2018〕36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粤建科函〔2018〕36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粤建科函〔2018〕361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阅读量:2发布日期:2018-02-16

粤建科函〔2018〕3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35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6〕1280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现行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和评估,提出了评估结果和整合精简结论。经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意见,协调处理形成了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现予以发布,请各地、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26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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