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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8)关于多支盘旋喷桩斜打计价的争议案例

2023-11-20

某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承建。2012年8月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施工图纸显示,多支盘旋喷桩水平角度均为10度和30度,斜率在1:6以内,由于斜打桩相较于直打桩增加了难度。双方对斜打的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是否可以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一册“通用项目”第D.1.3章说明第二十二条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套用D1-1-209(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子目,该章说明并未说明斜打高压旋喷桩需乘以系数,参照采用该调整系数不合理。 承包人认为,斜打高压旋喷桩的人工费、机械费均会产生降效,应执行定额说明乘调整系数。 三、我站观点 斜向旋喷锚桩参照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子目计价,而高压旋喷桩的定额子目均按直桩考虑的。施工要求斜打而产生的人工、机械降效可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第D.1.3桩工程章说明1.3.1.1条款,调整人工费、机械费。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0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34期)

2023-11-20

粤标定函〔2023〕14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对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有关传统建筑保护修复专业的定额咨询问题予以解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1.灰塑瓦檐狮子、鳌鱼及脊兽等各种动物、人物造型物体的体积如何计算? 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外形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空隙部分体积(如右图高×宽×长)。 2.浮雕装饰灰塑图案面积如何计算? 答:按图案最大外围面积计算(如右图红框所示)。 3.大木作修辑未见梁构件修补子目,梁构件修补如何计算? 答:梁构件修补执行圆柱和方柱构件剔补相应子目。 4.定额中缺少方梁的拆除、制作和安装的子目,如何计算? 答:方梁拆除、制作和安装执行扁作梁相应子目。 5.“硬木隔扇(半格花 半池板门扇)制作(不包心屉格花) 边抹看面宽 6cm 以内”,如软木的隔扇如何计算;隔扇制作不包心屉格花,但未见单独的格花子目,如何处理? 答:主材为软木的,可执行硬木隔扇子目,主材硬木换算为软木,人工费乘以系数0.85计算;子目名称中“不包心屉格花”,其中心屉与格花所指内容一致,格花执行心屉相应子目。 6.木材在油漆前需打磨光滑,此工序无定额子目套用,是否需要增加木材面打磨子目? 答:木构件油漆已包含打磨工作内容。 7.木门窗是否包含门窗配件? 答:门窗配件按木作制安说明第36条规定执行。 8.彩画墙面图案的复杂程度不一样时,如何计算? 答:彩画墙面图案按线条、几何图形等考虑,如山水、人物、动植物等复杂彩画,按市场价进行计算。 9.木材面油漆的“木材构件”和“普通木架构”分别是指哪些部位? 答:“普通木架构”是指木结构屋架,如:檩条、桷板、飞子(椽子)、梁、柱、瓜柱、驼敦和斗拱等;其他木构件属于“木材构件”。以上构件不含木雕刻,若有雕刻则套用“雕花木架构”。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1月2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7期)(粤标定函〔2023〕145号)

2023-11-20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试行)2018》相关调整内容印发。所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 11月20日 附:《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 (试行) 2018》动态调整内容(点击下载)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7)关于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工程量的争议案例

2023-11-17

某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设公司融资承建。2012年8月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以下简称“2010计价依据”),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施工图纸要求,每根Φ500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每间隔4米设置一道扩大头,单个扩大头高度为1m、直径为800mm,发承包双方对扩大头的工程量如何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套用D1-1-209(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子目,根据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高压旋喷桩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高压旋喷桩的计价与桩径无关,不另计算扩大头部分工程量。 承包人认为,扩大头增加的工程量(1.56m/每个扩大头),应按实计算并入原桩体工程量中。 三、我站观点 来函资料“LXK工法支护设计说明”显示,本工程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实为加筋水泥土桩锚技术,施工采用自进式锚桩工艺,即钻进、成孔、高压喷注浆,每间隔4米设置的扩大头相较于直线段桩体增加了施工难度,“2010计价依据”无适应的定额子目。现发承包双方约定套用D1-1-209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子目,扩大头部分工程量建议按体积折算成同直径长度计入桩工程量中,但扩大头施工难度所增加的费用不再另计。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0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6)关于临水临电接驳点费用的争议案例

2023-11-16

某文体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设公司与某设计研究院联合承建。2020年12月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价格由定额组价下浮计算,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开工初期,建设单位未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为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建设单位委托工程总承包单位代为实施临时用电、用水接驳,新建630KVA临时变压器及配套设施和临时给排水管道系统。双方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该项目为EPC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了临水、临电工作内容。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此项工程费用。 承包人认为,临时用水、用电的接驳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三通一平,不属于建安工程费。本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由发包人完成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工作,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为投资估算阶段后招标的EPC工程,据招标前的可研报告及合同实施期间经批复的设计概算,红线范围外的临水、临电的接驳属于“三通一平”范围,费用含在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场地准备费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中,不属于建安工程费。且合同专用条款第2.8.12条规定“发包人负责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如发包人未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并要求承包人代为施工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29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中心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33号)

2023-11-14

粤标定复函〔2023〕133号 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国际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7月31日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以审定预算按中标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作为合同综合单价,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模板工程的计价争议 工程合同约定施工图预算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施工中发生因非承包人原因工期延期情形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现发承包双方对模板定额子目中的防水胶合板、松杂板枋材、钢支撑计价的周转次数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模板施工并未提供审批的施工方案,材料进场的数量未经确认,无法认定实际投入数量,故应按照定额消耗量计算,不作调整。承包人认为,工程前期受电塔、山坟、水库蓝线等影响造成延期,之后按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导致现场模板材料实际投入较大,与定额周转次数严重偏离,故应按照经审批确认的模板施工方案中的进场量进行计算。 我站认为,施工图预算编审阶段不应将施工过程发生变更或索赔的事项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实施过程中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依据《关于加快国际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建设进度的会议纪要》(穗国创纪要〔2021〕6号)第二条 “产生的抢工费用在预备费中解决,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概算”,结算时可按经审批的赶工的施工方案中模板投入量及周转次数等计算其赶工费用。 二、关于《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的计价争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实施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以下简称“绿建计价指引”),双方就是否执行绿建计价指引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工程于2019年6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7月31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实际完工时间为2022年9月6日 ,绿建计价指引实施日期前本工程已完工,且合同未约定可调整,故不执行绿建计价指引。承包人认为,依据粤标定复函〔2023〕6号文“施工图预算经发承包双方确定之前已发布的有关定额调整规定应予执行,施工图预算确定之后发布的有关定额调整规定则不执行”。且绿建计价指引属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与合同约定广东省2018年的各专业综合定额配套使用,且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尚未确定,故应执行。 我站认为,绿建计价指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之一,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配套使用。施工图按国家及广东省规定的绿色建筑条例设计,且工程处于预算编审阶段,故可按绿建计价指引计价。 三、关于预制管桩定额工程量计算的争议 本工程根据审批的桩基施工方案,采用先打桩再开挖基坑的施工方法。发承包双方就超过设计桩顶标高部分的桩长(截桩部分)定额工程量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先打桩再开挖基坑的施工方法中承包人为加快施工进度及安全施工等自身原因造成,故定额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计算,超出设计桩顶标高部分的桩长(截桩部分)不另计。承包人认为,粤标定复函〔2023〕26号文中“依据2018房建定额A.1.3桩基础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条规定,预制管桩工程量的结算长度应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 我站认为,来函资料显示地下室基坑土方开挖与工程桩施工工序为先打桩后土方开挖,预算编审时,清单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定额子目工程量按入土桩长计算,自然地坪打入的桩长费用计入清单综合单价。 四、关于旋挖灌注桩充盈系数的争议 本工程设计图纸充盈系数为1.3,发承包双方就旋挖灌注桩充盈系数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打桩记录表只记录充盈系数,未记录实际灌入混凝土的工程量,也未提供灌注桩混凝土进场记录等证明资料,无法确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混凝土超灌量,故应按设计图纸充盈系数计算。承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3桩基础工程章说明“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素砼桩(CFG桩)的混凝土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调整混凝土量,其他不变。”本工程设计图纸充盈系数为暂定系数,具体应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及成桩记录表记录的充盈系数进行计算。 我站认为,本工程施工图说明灌注桩的充盈系数为1.3,预算编审时应按设计图纸的充盈系数计算。若实际施工时成桩记录充盈系数与设计说明不一致,按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变更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关于综合脚手架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地下室和裙楼需按区段进行施工,发承包双方就施工现场场地狭小分区施工增加搭设的综合脚手架是否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21脚手架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外墙综合脚手架搭拆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m2’计算。”故综合脚手架应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分区施工增加搭设的综合脚手架,为施工单位保障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的措施,不另计。承包人认为,本工程含地下室和裙楼,受施工场地狭小影响,地下室和裙楼需按区段进行施工,故应按经审批确认的脚手架施工方案计算架手架工程量。 我站认为,若地下室和裙楼施工现场因场地狭小、确需分区段进行施工的,施工图预算编审时,可按经批准或专家论证的脚手架专项方案计算相关费用。 六、关于塔式起重机安拆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共使用9种型号塔式起重机,发承包双方对于塔式起重机安拆费如何套用定额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塔式起重机)及审批的施工方案,本工程共设置9台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故应套用991305005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安拆费。承包人认为,根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属于塔式起重机,应套用991305004塔式起重机每次安拆费起重力矩250(kN·m)定额子目。     我站认为,垂直运输的定额子目是按建筑物高度分别设置的,建筑物60m以上的垂直运输均按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考虑,施工图预算编审时应按垂直运输定额子目所配置的施工机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计算施工机具的每次安拆费。 七、关于抗浮锚杆二次注浆计价的争议 本工程地下室抗浮锚杆采用二次高压注浆工艺,发承包双方就二次注浆是否包含在A1-2-53定额消耗量里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2期)(粤标定函〔2019〕69号)第1条:“锚杆注浆工程量是按需要注入的数量考虑的,定额已包括因施工要求发生的二次注浆工程量”,A1-2-53定额消耗量已包含施工要求发生的二次注浆工程量,故不再单独计取二次注浆费用。承包人认为,粤标定函〔2019〕69号第1条解答是对2010定额锚杆子目的注浆解释,对比2010定额锚杆子目,2018定额锚杆子目水泥及砂的含量严重偏低,故2018定额锚杆子目未考虑二次注浆费用,应单独记取。 我站认为,锚杆注浆二次注浆,依据粤标定函〔2019〕69号第1条,锚杆土钉灌浆相应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水泥砂浆的二次注浆费用。若依据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BJ/T15-20-2016规定,使用纯水泥浆二次注浆,应另行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 Read more

关于肇庆市博物馆新馆拆除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32号)

2023-11-14

粤标定复函〔2023〕132号 肇庆市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肇庆市博物馆新馆拆除工程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8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肇庆市端州区,由肇庆市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约定合同结算方式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2010》《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 2012》《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其他相关文件进行结算”,结算价最终以肇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拆除工程因施工场地限制,根据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C35钢筋混凝土构件绳锯切割,吊放地面,运输到专用堆场,机械破碎外运。合同双方对绳锯切割、拆除混疑土构件套用定额子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切割钢筋混凝土构件,套用《佛山市建设工程补充定额 2019》中绳锯法拆除钢筋混凝土子目;破碎钢筋混疑土构件,套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中“A1-79”(履带式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平基岩石普坚石)。承包人认为,切割钢筋混凝土构件,套用《佛山市建设工程补充定额 2019》相关子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破碎钢筋混疑土构件,应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 2012》中“R1-1-103”(机械单项拆除混凝土基础有钢筋)子目。 我站认为,绳锯法拆除钢筋混疑土构件、机械分解钢筋混凝土构件,属合同约定使用定额的子目缺项,建议合同双方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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