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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争议复函

关于白藤水质净化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3-31

粤标定复函〔2023〕24号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白藤水质净化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4月2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发包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第十条第2点约定“壁板模板不宜采用对拉螺栓固定,如需采用,应按《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相关规定在螺栓上加焊止水环。螺栓拆除后,应将螺杆割断,在混凝土壁面留4~5cm深的锥形槽,锥形槽用C30细石膨胀混凝土封堵”,而实际壁板模板施工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采用止水螺栓进行固定施工。发承包双方就是否增加计取止水螺栓费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图纸结构设计总说明第十条第2点的说明与施工图一致,采用螺栓固定模板属于施工中的一项措施,故不予计取该费用。承包人认为,壁板模板采用止水螺栓进行固定施工属设计变更,应按招标文件17.15款中“5.措施项目费计取原则(1)因变更(含洽商,签证等,下同)新增加的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3.2条执行”约定予以增加计取。 我站认为,模板施工的固定方式属于施工需考虑的措施内容,本项目招标时并未明确采用某种具体方式,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包括对拉止水螺栓等固定模板方式的费用。且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0.1款变更范围和第21.1款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等约定,壁板模板采用止水螺栓进行固定施工并不属于设计变更调整的范围,故本项目不应另计壁板模板止水螺栓费用。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珠海市斗门一中新建体育馆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3-30

粤标定复函〔2023〕23号 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珠海市斗门一中新建体育馆项目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8月24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后变更为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支模首层层高9.5m,二层层高11.5m,三层层高13.5m,施工总荷载超过15KN/㎡,属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承包人依据经论证、审批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施工,现发承包双方对高支模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无高支模清单综合单价,应按合同约定套用对应的定额子目进行清单组价,组价后删除定额子目工料机中的钢支撑,工料机中的其他材料均按定额默认计取,钢支撑按实际搭设周期增加钢支撑租赁费用。承包人认为,高支模费用计价时,钢管应按市场租赁计费,模板一次性投入按一次性费用计取,人工费按市场价包工。 我站认为,招标文件16.14条和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明确约定,高支模(含综合脚手架)方案经专家论证并经审批后按实结算,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调整的风险范围。此外,按照新增单价计算规则,无适用定额子目套用。故本项目高支模费用应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双方采用市场询价方式协商确定合理的施工成本和利润进行计取。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清远市保利麓湖项目二标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43号)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43号 清远鑫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清远市保利麓湖项目二标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7月4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清远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清远鑫恒房地产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结算时人工、材料调差是否参与合同约定浮动的争议 发包人认为,基准价清单中清单说明第20~22条有关钢筋、混凝土、人工调差已明确计算公式,未计算中标浮动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回复保利天环二标中建四局同类问题的咨询指出钢筋、混凝土、人工等参与调差部分,应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说明第20~22条款已有明确的计算公式。故人工、材料调差不参与中标浮动。承包人认为,合同附件19《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显示,人工、材料价差是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组成部分,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浮动率计算;计费补充说明附件3有关计价方式“工程总价由工程费用、富利建安管理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工程费用按工程量清单基准价上浮……。”因此人工、材料调差是工程费用的组成部分,应参与浮动率。 我站认为,补充协议第四条有关钢筋、混凝土价差调整说明以及基准价清单中清单说明第20~22条有关钢筋、混凝土、人工调差中明确的计算公式,未计中标浮动率。因此,人工、材料调差不参与合同约定的浮动。 二、关于钢筋暗柱箍筋间距计算的争议 结算对钢筋暗柱箍筋按5d或间距100mm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平法16G101第73页,约束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扶壁柱及非边缘暗柱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应按间距100mm间距计算。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于2019年8月定稿,并签订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除按原合同规定可调整的材料价差、签证、设计变更外,本协议施工图预算包干价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我站认为,补充协议第三条“除按原合同规定可调整的材料价差、签证、设计变更外,本协议施工图预算包干价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因此,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结算时按照补充协议施工图预算包干价不再调整。 三、关于结构实体检测费和节能检测费的计价争议 结算时对结构实体检测费和节能检测费是否另行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依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3条乙方工作13.1.(7)点“乙方负责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的中间验收……。”确认其完成工程检测合格,费用不予计算。承包人认为,合同基准价清单措施费清单中的“检验试验费满足验收规范要求的为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或工序进行检验试验”,是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专项的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费用不包含在措施费报价中,应予单独计算。 我站认为,经查阅上传资料,本工程合同对检验试验范围约定不明确,建议发承双方厘清争议涉及的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属性,属原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或工序的检验检测项目,合同价已包含,若将属于发包人抽检的检验试验项目委托承包人实施的,则应另行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智慧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42号)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42号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智慧路)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2月2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中山市板芙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中山市板芙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由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合同约定,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调整的材料范围以及符合《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主要材料调差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府办〔2018〕12号)(以下简称“中府办〔2018〕12号文”)规定的主要材料可以计算材料价差外,其余材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发承包双方对符合中府办〔2018〕12号文规定的主要材料范围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中府办〔2018〕12号文第一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钢筋、水泥、中砂、碎石、墙材、电缆、沥青、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以及管桩等建筑主材价格涨落超过施工承包合同对应预算价格的5%时,合同价差调整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即所罗列的材料属于可调差范围,没有罗列的材料不计算价差。承包人认为,中府办〔2018〕12号文针对的是建筑工程,本工程为市政工程,根据该文件精神,工程使用的砂砾5~80、石屑、毛石、6cm厚灰色环保砖、30*30*6cm盲道砖等材料均属于主要材料,应计算价差。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约定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中建通〔2013〕137号)评审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该文第七条第2点 “主要材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主要是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材料,使用量较多的材料,贵重的材料。若未指明的,按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二十项材料。”结合中府办〔2018〕12号文以及招标投标相关资料,表明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时理解并认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材料为本工程主要材料。因此,竣工结算时可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范围应为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二十项材料。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中山西区彩虹地块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22号 中山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中山西区彩虹地块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月9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发包人中山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钢筋定尺长度取值的争议 发承包双方对钢筋定尺长度的计取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项目招标时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明确现场定尺引起的相关费用应在承包人报价中综合考虑,故不另计。承包人认为应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规定,设计图示及规范未标明的通长钢筋,Φ10以内的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Φ10以上的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 我站认为,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已明确钢筋工程量不考虑施工损耗及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所引起的钢筋非设计接驳,并明确本说明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故钢筋定尺引起的非设计接驳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计。 二、关于箍筋间距计算的争议 发承包双方对钢筋箍筋的设置是按向上取整±1,还是按四舍五入±1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项目招标时《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明确加密区按四舍五入+1,非加密区按四舍五入-1。承包人认为依据定额及常规做法,加密区向上取整+1,非加密区向上取整-1。 我站认为,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已明确箍筋、楼板钢筋及其他间距的计算,加密区安排按四舍五入+1,非加密区按四舍五入-1,并明确本说明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故箍筋间距计算设置应按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相关规则计取。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南沙滨海花园十期一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41号)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41号 广州中璟慧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公司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南沙滨海花园十期一区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7年4月2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中璟慧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模拟清单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省第一建筑公司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设计要求框架柱、剪力墙边缘构件钢筋采用焊接搭接,而招标文件附件六中1.3.4钢筋绑扎标准做法,要求墙柱钢筋直径≥20mm时采用机械接头,墙柱钢筋直径<20mm时采用电渣压力焊,现发承包双方对墙、柱等构件竖向钢筋层间搭接是否计取电渣压力焊连接费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图纸结构总说明7.3.5条,钢筋搭接包含焊接,故承包人报价钢筋焊接费用应在钢筋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价。承包人认为,本工程采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6G101-1,按照结构设计总说明,本工程剪力墙、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二级,可采用焊接搭接接头,现场已按电渣压力焊施工。而钢筋制作安装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只有钢筋制安、运输,缺少《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钢筋清单工作内容中的焊接方式描述,因此投标单价不含钢筋焊接费用。墙、柱等构件竖向钢筋层间搭接是设计规范接驳,属清单漏项,应按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计取电渣压力焊连接费用。 我站认为,虽然本工程设计说明已明确各规格钢筋的搭接方式,招标询价文件亦明确墙柱钢筋直径<20mm时采用电渣压力焊,≥20mm时采用机械接头,但是招标时发包人未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无法准确计算电渣压力焊数量,因而无法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且招标人在答疑澄清第11条中将原询价文件要求钢筋搭接方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的相关约定删除,且就其中一种连接方式开列了直螺纹套筒连接清单项目,故“电渣压力焊”与“直螺纹套筒连接”同理应予单独列项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40号)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40号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2月15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泥浆外运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开列冲孔灌注桩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包括“冲孔灌注桩(护筒埋设及拆除、准备冲孔机具、冲孔出渣、加泥浆和泥浆制作、泥浆池(槽)砌筑与拆除、混凝土制作、运输、灌注、清除桩孔泥浆、导管准备及安拆等)……”,发承包双方就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明确包含泥浆外运费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项目特征描述已明确计价包括清除桩孔泥浆的工作内容,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的工作内容包含土方、废泥浆外运,且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已按清单规范要求将泥浆外运的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故泥浆外运不另计。承包人认为,冲孔灌注桩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含泥浆外运,且招标文件单独开列的土方场外运输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包含淤泥(含桩泥)部分,故冲孔灌注桩泥浆外运的工程量应按土方外运计算。 我站认为,虽然冲孔灌注桩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包括内容较多,但未明确列出泥浆外运的特征描述,同时单独开列了土方场外运输清单,该项目特征描述明确包含了淤泥(含桩泥)部分,故本工程冲孔灌注桩的泥浆外运应另按土方场外运输清单单价计算。 二、关于地下连续墙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还是措施项目工程的争议 本工程《地下室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图》基坑围护采用800mm地下连续墙加冠梁、加三道混凝土内支撑,地下连续墙兼做结构永久外墙,发承包双方就地下连续墙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还是措施项目工程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图纸显示地下连续墙属于基坑支护的工作内容,在招投标清单中已将其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并在招标答疑中予以明确,且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并未提出疑问,故地下连续墙应按招标时约定列入措施项目工程。承包人认为,图纸会审时明确地下连续墙属于永久结构,且地下连续墙、冠梁与围护结构的支撑梁、腰梁、支撑柱的性质不同,一个是永久结构,一个是临时结构,地下连续墙、冠梁属于实体项目,故应列在分部分项工程中。 我站认为,基坑围护采用800mm地下连续墙加冠梁、加三道混凝土内支撑,招标时已明确地下连续墙兼做结构永久外墙(永久结构混凝土),且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将其列入措施项目工程中,同时招标答疑第10条中又进一步明确基坑支护工程列入措施项目工程,故本工程地下连续墙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列入措施项目工程。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39号)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39号 珠海三灶城市资源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三灶镇社会福利中心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9月16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三灶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珠海三灶城市资源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静压桩变更为锤击桩计价的争议 本工程因现场地质及施工条件的影响,桩基工程由静压桩变更为液压锤击桩,锤击桩属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发承包双方就是否按照实际采用的施工机具规格、型号调整定额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3-22陆上打预制管桩子目时,其定额已综合考虑液压锤击桩台班单价与消耗量,不调整定额。承包人认为,A1-3-22定额子目的桩机为履带式柴油打桩机(2.5t),现场实际采用的为液压锤击桩(18t),应采用市场桩机台班价或者定额内最大8t的打桩机更换机械费用。 我站认为,本工程桩基础由静压桩变更为液压锤击桩属于非承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且无适用清单综合单价,则按合同约定新增单价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子目计价;当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定额A.1.3章未有机械可调整的相关说明,故新增综合单价组价时,机械费不作调整。 二、关于减震垫板的合同单价是否重新组价的争议 本工程因减震垫板的招标工程量与实际偏差较大,发承包双方就其合同单价是否应重新组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减震垫板施工做法未变,只是工程量的差异,应执行合同单价。承包人认为,实际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差距3千多倍,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应由招标人负责,若执行原投标单价,则会面临巨额亏损,故原招标清单工程量可以按投标单价执行,超出招标清单工程量的部分应重新组价。 我站认为,减震垫板的实际用量与招标工程量相差较大,属于工程量偏差问题,但由于招标时发包人已经提供了有关图纸,承包人并未在招标阶段提出异议或修改意见,且本工程合同约定发生工程量偏差时按实结算,故减震垫板的单价应执行原综合单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47号)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47号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8月6日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2018年6月完成招标,合同专用条款第13.5.4条第5点约定“施工图审核完成出具审图合格证后开始预算编制”,其中均质调节池审图合格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其余工程审图合格时间为2019年3月7日。《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下简称“18计价依据”)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现发承包双方就施工图预算编制执行10计价依据还是18计价依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第22.1条及合同专用条款第20.6其他事项的约定,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定额套用10计价依据等现行预算定额和相配套的计价办法以及珠海市相关计价规定计价,故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应按合同约定执行10计价依据。承包人认为,18计价依据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施工图预算是按审图合格的时间开始编制,且合同通用条款第13.7条第(1)点约定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合同签订后,因法律、国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格增减的”及专用条款第20.6的其他事项约定采用现行预算定额,故本工程除均质调节外的施工图预算均应执行18计价依据。 我站认为,本工程2018年5月招标,招标文件约定采用费率报价,故投标人投标时是基于10计价依据的基础上投下浮率的,且根据粤建市〔2019〕6号文件精神,2019年3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采用10计价依据等现行预算定额,因此本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应按合同约定执行10计价依据。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智能立体仓及三期天然油扩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46号)

2023-03-29

粤标定复函〔2023〕46号 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智能立体仓及三期天然油扩建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7月1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阳江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由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因发包人要求,需要在已完成施工的钢架屋面增设喷淋管道,屋顶高度为21m。根据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施工时需要采用曲臂车和平板操控台作为施工平台进行喷淋管道安装,发承包双方就施工方案中涉及的曲臂车和平板操控台的机械费用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原合同中的“水喷淋钢管”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含“超高增加费综合考虑”,但由于设计变更增设的喷淋管道的施工高度比原合同的施工高度增加较多,可在原合同清单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新增部分的实际施工高度加计相应的超高增加费及高层建筑增加费,不再增加计取机械台班费。承包人认为,设计变更增设的喷淋管道是在21m高的钢架屋面施工,根据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需采用租赁曲臂车(汽车式起重机)和平板操控台作为施工平台。因此,在增加计取超高增加费和高层建筑增加费后,仍应单独计算曲臂车和平板操控台的机械台班费用。 我站认为,本工程设计变更增设的喷淋管道施工高度比原合同“水喷淋钢管”项目的施工高度增加较多,施工条件已发生较大改变,项目特征与原合同清单中“水喷淋钢管”不符,故原合同单价已不适用,因此,建议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新增单价计价方式重新定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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