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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争议复函

争议案例分享(189)设计变更引起措施费变化能否调整的争议

2024-09-29

某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联合体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行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因开放大道中工程东二环-广深跨线桥设计变更,由钢盖梁变更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盖梁,现发承包双方对措施项目费是否调整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规定,桥梁支架及模板属于措施项目费,结合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23.2、23.5条“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费用外)固定不变、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予调整;变更签证工程和新增工程措施项目费不计取”的约定,故东二环-广深跨线桥设计变更不计算桥梁支架及模板等相关措施项目费用。 承包人认为,本次设计变更跨线桥设计方案颠覆性修改,施工措施方案也同步调整,属重大设计变更。合同约定措施项目费包干,是基于招标图纸和可预见的变更、签证。本次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费增加已超出了有经验承包人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且建设单位编制设计变更预算扣减了钢盖梁制安的措施费用,故发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调整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费变化。 三、我站观点 合同约定措施项目费包干、变更签证和新增工程不计取措施项目费,是基于招标图纸不发生重大改变及变更、签证和新增工程在可预见可控制前提下对相关措施项目费用的包干。本次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变化约6000余万元,属重大设计变更,且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措施需同步做重大调整而增加费用,继续按合同执行措施项目费包干有失公平。故建议发承包双方按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本次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费调整。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188)场地清表执行定额的争议

2024-09-27

某学校及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9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并形成合同总价。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为新建校舍,包括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多幢建筑及道路广场、停车场等,施工内容还包含前期红线范围内的场地清表工程,发承包双方就前期场地清表工程应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还是《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市政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前期场地清表工程作为独立的单项工程,应执行2018市政定额相应子目。 承包人认为,根据《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23期) 》( 粤标定函〔2021〕45号),与主体工程一起发包的房建项目挖填土方应执行2018房建定额的相应定额子目,故场地清表工程也应执行2018房建定额。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为新建校舍,依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应属于建筑工程,适合采用2018房建定额为计价依据,故本工程建设前期的场地清表可参照执行2018房建定额的相应定额子目。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187)垂直运输高度确定的争议

2024-09-26

某厂房及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造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1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A.1.22垂直运输工程章说明规定,地下室部分的垂直运输高度由底板垫层底至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计算,塔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塔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本工程实际施工时塔楼脚手架从地下室顶板开始搭设,发承包双方就垂直运输高度的确定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定额已明确规定垂直运输高度的计算规则,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与争议案例(粤标定函〔2020〕184号)情况相似,塔楼脚手架实际施工是从地下室顶板开始搭设,则垂直运输高度应由地下室顶板顶面至檐口的高度计算。 三、我站观点 根据2018年房建定额中垂直运输及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具的相关说明,套用定额步距的计算高度为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施工时从未回填的地下室顶板开始进行垂直运输及超高层施工,可依据经审批的施工方案,以未回填的地下室顶板面作为步距计算起点,步距计算终点依据定额规定计算至檐口高度。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2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珠海市后环公园景观提升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05号)

2024-09-26

粤标定复函〔2024〕105号 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珠海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关于后环公园景观提升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11月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珠海高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的竣工结算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因设计失误、地质条件不良、新增工程和改变做法等工程变更,导致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其他项目费发生变化,现发承包双方就因设计变更导致增加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其他项目费能否计算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第21.2条,任何情况下措施项目费(钢板桩支护、混凝土模板、围挡除外)、其他项目费均不予调整。承包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第15.3条,合同内项目措施费为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变更增加内容属合同外内容,属于非因承包人原因增加,因此设计变更引起增加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其他项目费应按实计取。 我站认为,本工程为总价合同,承包人的投标报价是基于招标图纸、现行规范与现场条件以及承包人所能预见的风险范围进行报价的。虽然招标文件第21.2条指出,任何情况下措施项目费(钢板桩支护、混凝土模板、围挡除外)、其他项目费均不予调整,但施工中因设计失误、地质条件不良、新增工程和改变做法等因素属于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程变更,发包人在招标阶段亦无法预见,因此合同约定了工程变更是予以调整价款的,可见招标文件指出的“任何情况”具有一定的范围,并非是发包人将无限风险让承包人承担的意思。因此,建议发承包双方厘清工程变更是否引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发生实质性变化、改变的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引起相关费用调整、调整的费用是否导致一方损失过大等情形,并结合投标报价水平判断能否调整措施费用,如确实需要调整的则协商调整方法。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9月26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肇庆市德庆县九市镇大岭头石场  建设生产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04号)

2024-09-26

粤标定复函〔2024〕104号 肇庆润盛石场有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肇庆市德庆县九市镇大岭头石场建设生产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5月23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德庆县,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肇庆润盛石场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备基础钢结构、钢平台、钢支撑、皮带廊道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第7.1.2条款工程计量原则约定“设备基础、维修钢平台搭设、钢支撑及管道等分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建筑与装饰工程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安装工程、皮带廊道按照《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安装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和第7.2.1条款工程计价原则约定,房建工程执行2018房建定额,安装工程执行2018安装定额。现发承包双方就设备基础钢结构、钢平台、钢支撑、皮带廊道执行专业定额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进行区分,结构属于房建钢结构;皮带廊道为安装皮带机而制作的支架跨度大、高度高,与钢结构厂房无异,不适用于2018安装定额,故设备基础钢结构、钢平台、钢支撑、皮带廊道均应执行2018房建定额。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协议书第7.2.1条款,设备基础、维修平台、钢支撑均属于加工区设备安装工程,其依托于生产设备而存在,非标定制,需现场制作安装,属于设备的配套部分。皮带机是传输运送原材料的设备,皮带廊道作为皮带机的支撑基础、安装及检修的平台,需根据不同皮带机的宽度要求、运输路线、位置高度、维修保养等需求现场制作安装而成,也属于设备配套部分,故设备基础钢结构、钢平台、钢支撑、皮带廊道均应执行2018安装定额。 我站认为,本工程为矿山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其设备基础钢结构、钢平台、钢支撑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支承和传递工艺设备或工艺管道等本身重量以及其他附加应力所引起的荷载,保证工艺生产要求和强度的稳定性,属于工艺金属结构,故应执行2018安装定额工艺金属结构相应子目,而皮带廊道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2018安装定额相应子目。 二、关于边坡整治工程的土方、材料垂直运输与超高降效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的边坡整治工程,边坡最高达57m,地形高陡,需分级施工,土方与材料运输难度大、工效低。现发承包双方就边坡整治工程是否可计算土方和材料的垂直运输与超高降效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边坡工程可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市政定额”),2018市政定额边坡支护工程对垂直运输与超高降效未有相关规定,应考虑在定额消耗量与预算包干费中,故不应另行计取。承包人认为,土方开挖按照设计的边坡参数分级施工,发生转运、转堆,应计取土方垂直运输费;边坡无材料运输通道,材料均需要二次搬运,应计材料二次运输费用;边坡工作面狭小、地形较陡,在材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工效降低,故需计取超高降效。 我站认为,根据合同协议书第7.1.1款“②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图、道路、边坡、室外给排水按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的约定,边坡整治工程执行2018市政定额。由于地形影响,土方发生的转推按2018市政定额相应子目执行。2018市政定额边坡工程的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在边坡施工环境下采用人力运输、小型机具运输等常规方法将材料运至施工作业点的情形以及边坡施工的工效情况,且定额预算包干费中已包含施工红线范围内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故本工程在编制预算时,边坡工程的材料场内运输及边坡的施工降效,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施工过程中,若因非承包人原因需要采取与定额考虑的常规运输方式不一致的材料运输措施方案,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可依据合同价款调整约定结合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予以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9月26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186)定额动态调整能否作为编制预算依据的争议

2024-09-25

某厂房及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造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1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0期)》(粤标定函〔2023〕46号),对脚手架子目进行动态调整,发承包双方就施工图预算是否执行该文件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施工图预算未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在施工图预算确定之前发布的有关定额调整规定应予执行。 承包人认为,在2022年8月双方已初步确定合同预算价,且在定额动态调整通知发布时,现场已施工完毕,则定额动态调整的内容不适用本工程。 三、我站观点 粤标定函〔2023〕46号是对《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的动态调整,所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但是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本工程合同约定采用2018房建定额为依据编制预算,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预算成果文件尚未经双方确定,且招标文件并未明确投标人基于当期定额子目进行报价,合同也未约定中标后不执行补充或勘误的定额,故粤标定函〔2023〕46号应作为本工程预算编制依据,若实际施工与图纸不一致的,则在竣工结算处理。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2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185)止水节计价的争议

2024-09-23

某水电安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安装公司负责承建。2016年3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依据《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2010安装定额”)编制结算。合同履行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地漏和空调冷凝水管立管在楼板处采用了止水节接口连接方式,发承包双方就止水节的安装费用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止水节功能类似止水环,止水环的安装费已包含在排水管定额子目内,只计取止水节主材价即可。 承包人认为,止水节类似于塑料套管,应参照塑料套管定额子目计价。 三、我站观点 止水节和止水环从结构形式及安装方法完全不同,止水节安装不能等同于止水环安装。但止水节和塑料套管的安装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固定用的辅助材料不同但对价格影响不大,故止水节安装建议参照塑料套管安装定额子目执行,换算主材。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184)卫生间沉箱套管套用定额的争议

2024-09-20

某水电安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安装公司负责承建。2016年3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依据《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2010安装定额”)编制结算。合同履行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排水管采用刚性防水套管穿过卫生间沉箱,发承包双方就刚性防水套管执行2010安装定额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还是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卫生间沉箱内的排水管采用穿楼板处预留套管,套管安装外加止水环,根据套管直径应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8-1-326穿楼板翼环钢套管制作安装子目。 承包人认为,卫生间沉箱的刚性防水套管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C6-8-103钢性防水套管制作和C6-8-119钢性防水套管安装子目。 三、我站观点 2010安装定额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的“刚性防水套管”和“穿楼板翼环钢套管”均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2S404《防水套管》编制的,但两者又根据适用场所不同而选用的翼环钢板厚度和宽度有所区别。穿过混凝土墙、混凝土楼板等对防水套管的制作、安装、防漏水等要求更高,所以选用的翼环钢板厚度较厚、宽度较宽,因此《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八册说明8.0.3.1规定“穿过剪力墙、天面层及水池的套管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C.8章相应项目”,而管道穿越楼板处常常都是比较干洁的,积水甚少,其所用的翼环钢套管制作安装等要求都较低,选用的翼环钢板的厚度较薄、宽度较窄。因卫生间沉箱是一个相对有积水、潮湿的局部区域,接近水池环境,故卫生间沉箱用的套管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C.8章“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183)设备钢平台定额套用的争议

2024-09-19

某研发基地中央空调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4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合同履行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招标设计图纸未包含屋面制冷机房浮筑地板及冷却塔、水箱等设备钢平台设计详图,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设计深化后设备钢平台面积约450㎡,双方按照合同工程变更条款约定依据广东省现行定额组价确定新增综合单价时对设备钢平台套用的定额子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设备钢平台面积约450㎡,已超出设备支架范围,应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钢结构定额子目。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为暖通工程,设备钢平台应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优先执行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相关定额子目,如果无适用的再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相关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为通用安装工程,应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该设备钢平台是为冷却塔、水箱等设备承重服务的,而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无适合定额子目,且冷却塔、水箱等设备与静置设备均为安装专业大型设备,故可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C.3.6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相关定额子目。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60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182)铝皮保护层定额套用的争议

2024-09-18

某液化气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4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合同履行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工艺管道、设备构件采用0.6mm厚度的铝皮为保温保护层,发承包双方就铝皮保护层是套用铁皮保护层子目还是金属保护层子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C.12.5 绝热工程定额章说明第七条保护层第2点“铝板保护层执行铁皮保护层安装项目,主材可以换算,厚度大于 1mm 时,其人工费乘以系数 1.20”规定,故套用“C12-5-217防潮层、保护层安装 铁皮保护层 铆钉固定”子目即可。 承包人认为,铝皮保护层属于金属保护层,故应套用“C12-5-211防潮层、保护层安装 金属薄板钉口安装 管道”子目,其中钢板主材更换为铝皮,管道保温保冷是先安装后保温,当铝皮0.6mm厚时人工费不作调整,铝皮0.8mm厚则人工费乘以系数1.2。如需涂抹防水胶和做钢带固定的,还应套用“C12-5-216防潮层、保护层安装 铁皮保护层 涂抹密封胶”和“C12-5-218防潮层、保护层安装 铁皮保护层 钢带固定(钢板均调为0)”,即应按照施工方法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约定采用定额计价方式,铝板保护层与铁皮保护层的施工工艺比较相近,而金属薄板的硬度、厚度及施工工艺与铝板保护层相较均不同,故应依据《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C.12.5绝热工程章说明第七条保护层第2点,铝板保护层执行铁皮保护层安装项目及其相关规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59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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