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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映月湖片区慢行系统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40号)

2024-04-03

粤标定复函〔2024〕40号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佛山市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关于南海区桂城映月湖片区慢行系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6月1日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佛山市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的预算编制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以建安工程费、设计费、工程保险费的概算金额设定招标上限后作为招标控制价,概算中第二类工程建设其他费开列了“检验监测费”项目,包含相关检测费用、含基础监测费、周边房屋监测费、焊缝检测费等内容。合同专用条款第14.4款约定“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等所有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发承包双方就第三方检测费用是否纳入预算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第三方检测费用按合同约定已经包含在建安工程费内,预算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认为,第三方检测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图预算应将其计入其他项目费或单列检测项目计取。 我站认为,第三方检测一般包含施工单位因自检需要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检测和建设单位因验收需要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检测。本工程采用定额为依据编制预算,《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已考虑了施工单位自检需要发生的第三方检测费用,故按定额规则编制建安工程费用预算时无需单列计算第三方检测费用。而建设单位因验收需要发生的第三方检测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57号)规定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则可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14》的规定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本工程概算在工程建设其他费开列了“检验监测费”项目,包含相关检测费用、基础监测费用、周边房屋监测费、焊缝检测费用等内容,由于概算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表明最高投标限价已经包含了建设单位需要承担的第三方检测费用。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需要承担第三方检测等所有检测费用,则承包人相应要承担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因承包人是针对最高投标限价即概算价进行投标报出下浮率,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发生由中标人负责实施的费用也应相应下浮计算支付给中标人。综上所述,施工单位因自检需要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检测的费用,考虑在建安费用中,按定额规定计算;建设单位因验收需要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检测的费用,考虑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如需承包人承担的,按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应开列检验监测项目费用下浮计算,列入合同总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3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潮州市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39号)

2024-04-03

粤标定复函〔2024〕39号 韩山师范学院、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关于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11月4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潮州市湘桥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韩山师范学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合同履行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外墙涂料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喷或滚刷外墙涂料二遍及底涂料一遍(做法见装修做法表W7),与施工图装修做法表W7外墙涂料一致。表W7外墙涂料明确采用丙烯酸系列,但未标注颜色,在装修做法表勾选的外墙面表W2外墙涂料做法中说明颜色见立面图标注,对应的立面图材料表明确颜色为“米白色(石漆)”。发承包双方就相应外墙涂料按丙烯酸系列涂料还是真石漆计价产生了争议。发包人认为,立面图标注为真石漆,则外墙涂料应采用真石漆而不是丙烯酸涂料,因施工图纸在中标前后并未发生改变,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承包人认为,立面图材料表应理解为外墙涂料采用丙烯酸系列涂料,而不是真石漆,若采用真石漆,应另计取真石漆与丙烯酸系列涂料两种不同施工工艺的差价。 我站认为,本工程是根据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干的总价合同,装修做法表中外墙涂料采用外墙面表W7的施工做法,涂料为丙烯酸系列,外墙面表W2外墙涂料表仅指引涂料颜色见立面图材料表的“米白色”,则在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未变更的情况下,承包人应采用丙烯酸系列涂料施工,且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3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复(粤标定复函〔2024〕38号)

2024-04-03

粤标定复函〔2024〕38号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关于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12月1日签订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潮州市潮安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认由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合同履行中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项目实施时,总承包单位提交了暂估价项目招标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并明确暂估价项目实施单位在中标后需向其支付3%总承包服务费。暂估价项目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发承包双方就总承包单位能否收取暂估价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定额说明,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工程分包并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服务所需的费用,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仅作为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人,不应收取3%的总承包服务费。承包人认为,在暂估价项目招标方案已明确由中标单位支付3%总承包服务费,并考虑在投标报价总价内,且在招标前该方案报请发包人审核批复,在施工过程中,为暂估价项目也提供了包括临时设施、质量、安全、进度和验收管理在内的总承包服务,以及承担了因暂估价项目单位协调问题造成的工程缺陷修复工作。鉴于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投标时并未计取相关管理服务费,故结算时应按暂估价项目计取3%的总承包服务费。 我站认为,合同已明确暂估价项目由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在经发包人审批的招标方案与暂估价项目合同中均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3%总承包服务费,且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按招标约定向暂估价项目中标人提供了相应服务,但结算时总承包人单位应向暂估价项目中标人收取总承包管理服务费。暂估价项目招标清单单独开列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的,暂估价项目中标人据此与发包人结算并相应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暂估价项目招标清单未单独开列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的,因招标有明确约定,视为包含在暂估价项目合同价格中,暂估价项目中标人与发包人结算后应向总承包单位另行支付暂估价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服务费。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3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37号)

2024-04-03

粤标定复函〔2024〕37号 广东省高明监狱、深圳市华美绿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关于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6月29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东省高明监狱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深圳市华美绿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土质为建筑垃圾,需要换填为种植土。种植土回填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种植土达到设计要求且满足植物成活,施工中承包人与供土方按运土车辆的运输方量计算种植土数量,结算时发包人提出运输方量为松方应折算为实方计算回填种植土清单工程量,发承包双方就种植土回填清单工程量计算是按松方还是实方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中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体积均以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回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按运土车辆的运输方量应为虚方,需换算为天然密实度体积确定清单工程量。承包人认为,运输车上的种植土在装土时装土机械会分层整平轻压,故非虚方,现场回填的种植土为松填方达不到天然密实方的程度,按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及定额计量,结算时清单工程量应按松方量进行计算。 我站认为,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规范对回填种植土的密实度有相应规定,故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知道实际回填方数量要大于设计图示尺寸体积。由于《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中050101009“种植土回(换)填”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立方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即回填清单的工程量采用满足验收规范、设计要求的实方计算,松方与天然密实方两者的差异应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因此本工程种植土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作为回填数量。 专此函复。                                                                                                 … Read more

关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  食堂供配电增容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  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36号)

2024-04-03

粤标定复函〔2024〕36号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城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食堂供配电增容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6月签订的采购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城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未公布各项综合单价,合同专用条款第23.3.1(六)条约定,投标报价中某一清单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的同一清单综合单价为不平衡报价。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平衡报价事件,应将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同一清单综合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相乘计算并进行调整。结算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就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如何调整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3.3.1(六)条约定调整综合单价。承包人认为,招标未公开每一细项单价的最高限价,且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干,也未发生工程变更,故应按已通过审核的中标的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不调整。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了不平衡报价的定义与调整方法,但招标文件仅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总额,未公布明细,同时承包人在招标答疑时也未对合同专用条款第23.3.1(六)条约定提出澄清的要求,双方均存在一定责任。由于该条款事关双方重大权益,建议双方本着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按合同约定对综合单价调整时保持中标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中标单价进行余额分配的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3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88)钢板桩打拔划归措施项目后能否按定额规定计取其他费用的争议

2024-04-02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某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施工图预算审核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合同专用条款第25.2.4.2.(6)1)㉕款约定,本工程发生的钢板桩打拔费用属于措施项目范围,与现行划归分部分项工程费范围不一致,导致钢板桩打拔费用不能参与按定额规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算的相关费用,如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用,预算编制时发承包双方就钢板桩打拔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还是分部分项工程费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钢板桩打拔按照合同约定考虑在措施项目费中,则不能参与按定额规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算的相关费用。 承包人认为,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粤标定函[2020]29号文第15条解答,钢板桩打拔费用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并参与按定额规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算的相关费用。 三、我站观点 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钢板桩打拔费列在措施项目费中,同时也明确了钢板桩作为支护结构时,承包人需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2号)第十四条有关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要求一致,足以说明钢板桩施工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为此规定将钢板桩打拔费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参与按定额规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算的相关费用如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并测算了相应费率,目的就是保证安全施工所需费用。如钢板桩打拔费不参与按定额规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算的相关费用,将减少安全施工所需费用,因此,本工程采用定额为依据编制预算时,钢板桩打拔费在按合同约定列入措施项目费时,在不调整定额规定的相关费率的前提下,也应按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或综合定额规定计列相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保证安全施工所需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87)关于预算编制期间发生工程变更是否计入预算的争议

2024-04-01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施工图预算审核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施工过程中因优化设计,填方区域在清表后回填材料由粉细砂变更为土方,施工图预算审核时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发承包双方就是否按变更后结果编制预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变更内容已实施,应按变更编制施工图预算。 承包人认为,预算编制应按合同相关约定,以经图审且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对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方法已有明确约定,即按通过图审且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计算。编制预算期间发生的工程变更应按合同关于变更调整价款的约定在竣工结算时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  (高端酒店)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31号)

2024-03-29

粤标定复函〔2024〕31号 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关于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之智荟塔(高端酒店)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10月14日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开投创智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按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料机基准期价格确定的争议 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8月8日,合同通用条款1.1.4.6约定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之日前28天,即为2022年7月11日。合同专用条款第17.1.3.1条约定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时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基准日期对应的广州市造价部门最新颁发的造价文件及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承包双方就基准日期对应的信息价时点产生争议。 发包人认为,基准日期为7月份,应采用2022年广州市造价部门发布的7月份工程价格信息。承包人认为,查询基准日期2022年7月11日对应广州市造价部门最新颁发的文件是5月份工程价格信息,故应采用5月份工程价格信息。 我站认为,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价格信息的方式,基准日期当期材料价格往往需要延后一个多月才能发布,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所能掌握的只能是招投标时期造价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价格信息,双方亦无法掌握或判断造价管理部门将来发布的基准日期当期价格信息,因此在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17.1.3.1条“基准日期对应的广州市造价部门最新颁发的造价文件及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约定下,投标人无法做到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基准日期7月份价格信息进行报价,故本工程编制预算时工料机基准日期价格为5月份的工程价格信息。 二、关于人工调整系数确定的争议 2022年7月20日广州市造价部门发布了6月份工程价格信息(穗建造价〔2022〕55 号)中对人工费的计取进行调整,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其人工费计算方法由原来的暂按人工费调整系数计算调整为按人工价格指数计算,其中2022年上半年人工价格指数为108.76。发承包双方就编制预算时采用的人工费调整系数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按5月份工程价格信息规定的暂定值1.01计取。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7.1.3.1条约定编制概算或预算时遇到政府部门有相关文件的更新替换,则按相关新文件执行,故人工费调整应按人工价格指数108.76计取。 我站认为,本工程正处于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在穗建造价〔2022〕55 号文发布时发承包双方尚未最终确认预算,故编制预算应按穗建造价〔2022〕55 号文规定的人工价格指数执行。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3月2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潮州市桥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  管网完善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30号)

2024-03-29

粤标定复函〔2024〕30号 潮州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关于潮州市桥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PPP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本工程为PPP项目,位于潮州市,资金来源为政府与社会资本。,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并与政府出资代表、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共同组建为潮州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潮州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于2018年10月2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建安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下浮3%结算,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图预算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及潮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费程序及标准。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函复如下: 本工程岩石顶管采用盘岩机顶进,因潮州市未出台关于本市岩石顶管工程计量与计价的指导意见,且《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中的管道、方(拱) 管涵顶进是按一般非岩层综合各类土质考虑的,未考虑采用盘岩机顶进,属于定额缺项。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岩石顶管单价及工程量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第五条“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本项目业主及地方政府终审部门核定给发包人的结算价(含业主合同约定的下浮率3%)为准。”因此相关综合单价及工程量由地方财政部门审核的结果确定为准。承包人认为,虽然潮州市没有相关定额指导,但可借鉴参考《佛山市建设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3)》相关计取方式确定岩石顶管的单价,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明确相关工程量。 我站认为,经查询查核双方提交的资料,本工程岩石顶管项目在合同约定所执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无可适用定额子目与计量规则执行,且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亦无可适用定额子目与计量规则参考,属于定额缺项。因此,建议发承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合理测算岩石顶管段的施工成本和利润,协商确定岩石顶管的综合单价和工程量。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3月2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虎门麻涌港区长线供热管道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29号)

2024-03-29

粤标定复函〔2024〕29号 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虎门港麻涌港区长线供热管道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5月10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东莞市麻涌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南京苏夏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工程勘察院联合体负责施工,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函复如下: 本工程部分管道敷设方式由架空式变更为地埋式,属于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事项,承包人由此申请该变更增加费用约135万元,结算时承包人提出该变更估价时因当时变更图纸未包含施工中需要增加的钢板桩、碎石换填、混凝土换填、管沟排水降水等措施内容而需要增加计算措施费用,发承包双方对能否增加上述措施费用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变更估价时理应考虑了措施费用,因此才予通过审批,故结算不另行计算。承包人认为,施工中因地质条件恶劣产生的钢板桩、碎石换填、混凝土换填、管沟排水降水等措施费需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才能够计算,故结算应增加计算措施费用。 我站认为,变更引起费用调整时,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出估价并报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提出审核意见。本工程实施中,承包人编制的估价费用未包含措施费用而在结算时提出增加计算,发包人应依据估价送审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核实审批程序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可计量计取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等因素,与承包人协商解决。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3月2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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