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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斗门区电缆迁改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2〕71号)

2022-07-08

粤标定复函〔2022〕71号 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0kV架空电缆迁移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9月1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珠海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电缆沟盖板因设计变更,由预制混凝土盖板改为现浇混凝土盖板,变更新增的现浇混凝土盖板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依据定额进行组价,双方对现浇混凝土盖板执行定额及相应产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费如何计算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现浇电缆沟应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混凝土地沟相应项目,现浇混凝土盖板产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属措施项目,合同专用条款23.4条之(2)明确,23.3条引起的造价调整原则是措施项目费只计取以费率方式计算的部分,以其他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不再计取。所以,变更后产生的非以费率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承包人认为,根据设计变更说明及施工工艺要求,现浇混凝土盖板应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现浇混凝土渠箱顶板相应项目,且变更由发包人引起,故所产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费等措施项目费应予计算。   我站认为,根据来函提供的资料和施工工艺要求,现浇混凝土盖板宜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现浇混凝土渠箱顶板相应项目。关于设计变更后所产生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等计价争议,发包人将预制混凝土盖板变更为现浇混凝土盖板,承包人在投标前无法预见,由此导致增加的模板、支架、混凝土泵送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已超出总价包干的风险范围,继续按合同约定不予计算有失公允,建议双方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计取。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7月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隆生西江花园1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7-08

粤标定复函〔2022〕68号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穗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隆生西江花园1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8月28日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江西穗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劳务分包,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劳务分包工程量计算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外墙块料面层工程量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计算。承包人认为,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按图示抹完灰后的尺寸计算,因抹灰厚度造成阳角增加的贴砖工程量应计入。 我站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规定,块料面层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计算。定额中的“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是指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面积,抹灰层厚度引起的表面积增减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另计。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7月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合汇颐园项目AB区水电安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7-07

粤标定复函〔2022〕65号 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春镭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合汇颐园项目AB区水电安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3月29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市春镭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华威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部分主要材料为甲供材料,合同约定定额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相关补充文件,发承包双方就预算包干费和材料检验试验费的计费基数是否包含甲供材料的费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取费基数应不含甲供材料费用。承包人认为,合同约定采用《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10)》进行计价,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应包含甲供主材的费用,即使不按市场价格也应按甲方采购价作为主材价值计入取费基数,且项目施工不会因为甲供主材而减少相应的工作量。 我站认为,本项目约定以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则应执行定额计价规则。定额编制测算时,预算包干费和材料检验试验费的费率与其计算基数、方法直接相关,因此在合同未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预算包干费和材料检验试验费的取费基数应包含全部工程材料费用,即应包含甲供材料部分的费用。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6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台楼房式猪场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7-06

粤标定复函〔2022〕67号 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广东筠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台楼房式猪场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4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广东筠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采用中标下浮率方式确定最终合同价格,实质为定额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泥砂浆踢脚线计价的争议 本项目设计图纸未有踢脚线的相关说明,发承包双方就水泥砂浆踢脚线的计量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踢脚线应并入墙面抹灰面积计算,不另行计量计价。承包人认为,水泥砂浆踢脚线应单独计算,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水泥砂浆踢脚线面积。 我站认为,本项目设计图纸并未设计踢脚线,则踢脚线无需计算,故墙面抹灰无需扣除踢脚线面积。 二、关于蒸压灰砂砖计价的争议 本项目砌筑工程采用蒸压灰砂砖的规格为236 mm *110 mm *47mm,与《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蒸压灰砂砖墙相应项目的蒸压灰砂砖材料规格不一致,发承包双方就蒸压灰砂砖的定额套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套用蒸压灰砂砖墙相应子目,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按混水砖墙定额消耗量调整换算。承包人认为,本项目使用的蒸压灰砂砖规格与混水砖墙定额子目的标准砖材料规格和人工、材料消耗更接近,应套用混水砖墙相关子目。 我站认为,本项目使用的砌体材料为蒸压灰砂砖,其施工工艺和验收标准与《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蒸压灰砂砖子目一致,按照定额使用规则可直接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同时依据A.1.4砌筑工程说明,蒸压灰砂砖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其他不变。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6月30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学生公寓33~34栋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2〕70号)

2022-07-05

粤标定复函〔2022〕70号 广东联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鸿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学生公寓33~34栋项目塔吊桩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已经收悉。 2020年12月15日签订的分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联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总承包人将学生公寓33~34栋的桩基础与安装工程分包给珠海鸿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签订补充协议,将桩基础分包合同的价格形式由总价合同变更为单价合同,项目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桩基工程量依据打(压)桩记录表按实结算,但不得超过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结算的实际工程量,工程量结算需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总承包与专业分包方就塔吊桩是否计算产生争议。总承包方认为,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变更估价原则中其他事项第(3)点,措施项目费不调整,认为塔吊桩属于措施费范围,塔吊桩不予计算,只结算工程实体的基础。分包方认为,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12.1条“桩基础按实结算”,所以塔吊桩应按打桩记录表实际长度结算;且塔吊桩已成为工程实体、永久存在工程场地,不属于措施,应属工程实体,予以计算。 我站认为,总承包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的措施费中开列了“吊装设备基础”相关内容,投标报价应已综合考虑了塔吊设备桩基础的费用。虽然分包合同补充协议第1条约定“桩基工程量依据打 (压)桩记录表按实结算,但不得超过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结算的实际工程量……。”但对于总承包单位来讲,塔吊基础的费用在其措施费中已计取。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本项目的塔吊桩基础应按专业分包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予以计取。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7月5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增正公路(增从高速至体育馆段)两旁环境整治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2〕69号)

2022-07-05

粤标定复函〔2022〕69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增正公路(增从高速至体育馆段)两旁环境整治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6月2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树池砌筑由4块1500×150×100mm花岗岩条石正方形铺筑形成,该工程量清单中标单价为312.92元/m,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综合单价为315.27元/m。结算时,查询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综合单价分析表发现,其中花岗岩条石按4.06块计算材料费,即每米树池的综合单价内计算了6米的花岗岩条石的材料费,导致综合单价偏高,双方对此如何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和财政评审中心认为,应将中标单价作纠正调整,即每米树池的综合单价应计算1米的花岗岩条石的材料费,将单价由312.92元/m调整为74.63元/m。承包人认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综合单价不变。 我站认为,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经过依法公开招标程序做出的投标报价是合同价格组成部分。因此,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35.1条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的约定,结算时合同数量内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7月5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隆生西江花园1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2〕68号)

2022-07-04

粤标定复函〔2022〕68号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穗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隆生西江花园1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8月28日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江西穗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劳务分包,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劳务分包工程量计算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外墙块料面层工程量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计算。承包人认为,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按图示抹完灰后的尺寸计算,因抹灰厚度造成阳角增加的贴砖工程量应计入。 我站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规定,块料面层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计算。定额中的“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是指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面积,抹灰层厚度引起的表面积增减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另计。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7月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学生公寓33~34栋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7-04

粤标定复函〔2022〕66号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联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学生公寓33~34栋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2月1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发包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联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承包范围包括建筑主体、装修、安装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等,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空调、家具的采购及安装工程由发包人直接发包,不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但招标文件和合同专用条款8.4.1条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如有),含在投标报价中,为满足建筑使用所购置的空调、家具、电脑、弱电等设备需在工程竣工前完成安装并调试,承包人必须为配合安装提供便利,且在施工前必须与智能化安装、设备安装、家具安装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协调管道的预埋(涉及质量安全的必须通知设计单位到场处理)。发承包双方对上述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理解不一致,就总承包服务费是否计取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空调、家具是发包方通过政府采购的,由后勤管理部门安装管理,不在竣工资料整理范围,空调安装时使用承包人的脚手架和施工电梯等设备,属合同专用条款8.4.1条约定的承包人必须配合安装提供的便利范围,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总合同价内,不另计。承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8.4.1条并无约定承包人需承担为发包人购置的空调、家具等设备安装提供便利所产生的费用和为发包人直接分包的工程提供协调、管理、配合、服务(使用总承包单位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所产生的费用,只是约定甲供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由承包人承担,而发包人采购的空调、家具等设备不属于本施工项目合同内容,不属于甲供材料、设备。由于空调、家具等设备进场安装施工时,承包人均进行了安全、进度、工期的统一管理并提供自有脚手架和施工电梯等为其服务,因此应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总承包服务费的相关规定,由发包人按空调、家具等工程造价的4%另向承包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 我站认为,由于合同未单独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含义进行明确,因此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1条,“总承包服务费”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本项目承包人为发包人提供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分包工程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的管理(比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均属总承包服务费范畴。经核实,招标清单在其他项目中除开列总承包服务费清单项外,还开列了索赔费用、现场签证费用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清单,且总承包服务费清单未列服务事项、服务要求等可供报价的特征描述内容,导致招标清单是否真实开列“总承包服务费”存在歧义。而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未就上述疑点提请澄清,也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金额。因此,建议发承包双方根据本项目总承包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发承包双方的过错程度另行协商计算总承包服务费。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6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台楼房式猪场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2〕67号)

2022-06-30

粤标定复函〔2022〕67号 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广东筠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台楼房式猪场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4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云浮市新兴县,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广东筠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采用中标下浮率方式确定最终合同价格,实质为定额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泥砂浆踢脚线计价的争议 本项目设计图纸未有踢脚线的相关说明,发承包双方就水泥砂浆踢脚线的计量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踢脚线应并入墙面抹灰面积计算,不另行计量计价。承包人认为,水泥砂浆踢脚线应单独计算,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水泥砂浆踢脚线面积。 我站认为,本项目设计图纸并未设计踢脚线,则踢脚线无需计算,故墙面抹灰无需扣除踢脚线面积。 二、关于蒸压灰砂砖计价的争议 本项目砌筑工程采用蒸压灰砂砖的规格为236 mm *110 mm *47mm,与《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蒸压灰砂砖墙相应项目的蒸压灰砂砖材料规格不一致,发承包双方就蒸压灰砂砖的定额套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套用蒸压灰砂砖墙相应子目,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按混水砖墙定额消耗量调整换算。承包人认为,本项目使用的蒸压灰砂砖规格与混水砖墙定额子目的标准砖材料规格和人工、材料消耗更接近,应套用混水砖墙相关子目。 我站认为,本项目使用的砌体材料为蒸压灰砂砖,其施工工艺和验收标准与《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蒸压灰砂砖子目一致,按照定额使用规则可直接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同时依据A.1.4砌筑工程说明,蒸压灰砂砖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其他不变。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6月3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花都凤凰路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6-30

粤标定复函〔2022〕64号 广州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花都凤凰路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3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州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邀请竞价方式,确定由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现浇混凝土模板计量的争议 本项目发承包双方就工程梁、板、墙、挑檐、栏板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梁、板、墙、柱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计算应按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故后浇带模板、挑檐和栏板与梁、板、墙、柱接口处的模板、栏板与挑檐接口处模板应予扣除。承包人认为,挑檐、栏板属于二次施工,挑檐模板按水平投影计算,因此后浇带模板、挑檐和栏板与梁、板、墙、柱接口处的模板、栏板与挑檐接口处模板不应扣除。 我站认为,本项目竞价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中无模板工程量计算说明,故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相关规定,梁、板、墙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应按模板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相互连接重叠的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并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后浇带模板按模板与后浇带的接触面积计算。挑檐模板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边不另计算。栏板与挑檐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但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二次施工除外。 二、关于钢筋工程量计算的争议 1.发承包双方对墙柱箍筋设置、钢筋弯钩设置、柱纵筋伸入基础锚固形式和同一标高梁底通长钢筋遇支座是否断开等钢筋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墙柱箍筋应按100mm的间距计取;钢筋弯钩的工程量计算应不分型号统一按最小设置计算(如180度按3.25d、90度按0.5d、135度1.9d);柱纵筋伸入基础锚固仅计算角筋伸入基底弯折;同一标高梁底通长钢筋应按连续贯通计算。承包人认为,应根据《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16G101-01图集,墙柱箍筋按min(5*d,100)计取;钢筋弯钩按图集对应不同型号设置计算;柱纵筋伸入基础锚固形式按图集全部纵筋伸入基底弯折计算;同一标高梁底通长钢筋遇支座时按底筋断开计算。 我站认为,根据竞价文件第八章第三节C钢筋混凝土工程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E.15钢筋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现浇构件钢筋的清单工程量计算应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故以上钢筋的工程量计算应按本项目设计文件相关要求计取。 2.发承包双方对措施筋、纵筋因定尺原因造成的搭接处箍筋加密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应仅计算地下室底板马凳筋,因定尺原因造成的箍筋加密不予计取。承包人认为,合同未明确不可计取梁垫铁措施筋,因此除了计算地下室底板马凳筋外,仍需计算梁垫铁措施筋;因定尺原因造成搭接的,搭接长度在综合单价考虑,但按规范要求纵筋搭接造成的加密箍筋需计取。 我站认为,根据竞价文件第八章第三节C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单价第d)款约定包括的内容说明,梁垫铁措施筋应在钢筋单价中综合考虑,除合同明确的地下室底板马凳筋外,其它梁垫铁措施筋不计算。根据钢筋混凝土工程计算说明“钢筋按不同等级及规格以重量分别计算,包括图纸上表示的搭接、屈勾、屈曲的长度,但不考虑施工损耗以及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钢筋非设计接驳。”故因定尺的原因造成的搭接处箍筋加密不予计算。 三、关于现场签证机械台班计算的争议 发承包双方对现场签证不足4小时的机械台班数量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广东建筑与装饰综合定额(2010)》上未明确规定4小时内按半个台班计算,故应根据实际发生时间按8小时制换算台班,如发生3小时则为3/8台班。承包人认为,应参照《广东房屋建筑与装饰综合定额(2018)》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 我站认为,本工程竞价文件、合同条款均无现场签证机械台班计算方式的相关约定,建议发承包遵循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组成相关规定,对台班数量进行签证确认,按连续工作8小时计为一个台班,超过4小时但不足8小时的计为一个台班,不足4小时的则按0.5个台班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6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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