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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翠湖香山国际花园地块四幼儿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1-07-21

粤标定复函〔2021〕2号 珠海九控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翠湖香山国际花园地块四幼儿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2017年9月27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地点位于珠海高新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珠海九控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由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项目正处于竣工结算阶段。根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经研究,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基坑支护工程采用旋挖桩,双方就旋挖桩护筒费用是否按照《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7期)》(粤标定函〔2020〕97号)序号11的解答进行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粤标定函〔2020〕97号文中明确“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本项目的合同清单属于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因此不应计算该护筒费用。承包人认为,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工程量是按实结算,双方签订的合同价为暂定总价,不应为合同双方确认的成果文件,因此应根据粤标定函〔2020〕97号文序号11的解答计算护筒费用。 我站认为,粤标定函〔2020〕97号文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的解答。本项目合同约定为清单计价,承包人是依据招标清单描述的工程范围、项目特征、计算规则、合同条款、质量标准等并结合工程实际与企业优势确定投标的综合单价,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事件的,中标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则为结算价,与定额子目的变化无关。本项目在合同专用条款第41.2条款“关于承包风险补充约定:(3)承包人为完成图纸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及广东省和珠海市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以及合同清单投标报价说明第二条编制说明“(3)翠湖香山国际花园地块四高层住宅基坑支护依据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设计的深基坑支护、永久边坡支护施工图进行编制”等,明确了旋挖桩清单单价的质量标准、风险范围、报价要求等,作为完成旋挖桩施工目的所需要的护筒埋设、拆除等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结算不应再另行计算费用。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7月20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翠湖香山国际花园地块四幼儿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1〕2号)

2021-07-20

粤标定复函〔2021〕2号 珠海九控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翠湖香山国际花园地块四幼儿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2017年9月27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地点位于珠海高新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珠海九控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由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项目正处于竣工结算阶段。根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经研究,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基坑支护工程采用旋挖桩,双方就旋挖桩护筒费用是否按照《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7期)》(粤标定函〔2020〕97号)序号11的解答进行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粤标定函〔2020〕97号文中明确“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本项目的合同清单属于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因此不应计算该护筒费用。承包人认为,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工程量是按实结算,双方签订的合同价为暂定总价,不应为合同双方确认的成果文件,因此应根据粤标定函〔2020〕97号文序号11的解答计算护筒费用。 我站认为,粤标定函〔2020〕97号文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的解答。本项目合同约定为清单计价,承包人是依据招标清单描述的工程范围、项目特征、计算规则、合同条款、质量标准等并结合工程实际与企业优势确定投标的综合单价,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事件的,中标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则为结算价,与定额子目的变化无关。本项目在合同专用条款第41.2条款“关于承包风险补充约定:(3)承包人为完成图纸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及广东省和珠海市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以及合同清单投标报价说明第二条编制说明“(3)翠湖香山国际花园地块四高层住宅基坑支护依据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设计的深基坑支护、永久边坡支护施工图进行编制”等,明确了旋挖桩清单单价的质量标准、风险范围、报价要求等,作为完成旋挖桩施工目的所需要的护筒埋设、拆除等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结算不应再另行计算费用。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7月2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1〕3号)

2021-07-20

粤标定复函〔2021〕3号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2017年12月6日签订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 发包人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由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云南建投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模式、定额组价确定综合单价的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等计价依据。根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经研究,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防腐施工部位主要为各垃圾处理池的底板、顶板和侧壁以及有防腐要求的排水沟须做环氧树脂玻璃钢防腐面层五布七油,具体做法为:先刷两遍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涂料,再做玻璃钢防腐,五布七油,玻璃钢布的厚度≥1mm。发承包双方对“玻璃钢防腐,五布七油”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7.1.3约定,采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但定额缺项,无相应定额子目匹配防腐做法“五布七油玻璃钢防腐”,应采用土建相似定额进行换算。承包人认为土建定额人材机消耗量与实际施工存有差异。双方提出是否可借用外省“环氧树脂玻璃钢防腐面层五布七涂”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我站认为,关于“五布七油玻璃钢防腐”的计价,属于定额缺项。由于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议发承包双方立足于发包定价阶段,结合项目需求和质量标准等,按照常规做法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7月2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 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25期)

2021-07-19

粤标定函〔2021〕14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对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有关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管廊工程专业的定额咨询问题做出如下解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一、共性问题 1.在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6、8、9期(即粤标定函〔2021〕59、67、69号文)中,规定φ850三轴水泥搅拌桩空桩部分计价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扣除材料费”。若设计图纸说明 “φ850三轴水泥搅拌桩空桩按加固土重的6%水泥掺入量喷水泥浆”,则此空桩工程是按空桩计算还是按标准桩计算?如按空桩计算,材料费需要全部扣除吗? 答:设计说明有水泥含量的空桩,按章说明“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0.5”计算,除水泥含量按设计说明计算(不考虑损耗率)外,其余的材料费全部扣除。 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适用问题 2.真空深井降水, 设计做法为埋设DN200镀锌钢管真空深井,深度9m,井内采用ф48*3mm无缝钢管或镀锌管,井内放一台潜水泵连接无缝钢管,井外连接一台真空泵。能否套用深井井点降水定额计价后再套用轻型井点降水定额子目计价? 答:不能,本定额未考虑真空深井降水,发生时可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协商计价。 3. D.3.3箱涵预制顶进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第四条第2款“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被顶箱涵的重量是指整个箱涵的重量还是每预制段的重量?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该分段总长计算还是按每个预制块段之间分别计算?定额如何应用,该重量是按总重量还是按分段累计分别套用定额? 答:被顶预制箱涵的重量是指每次顶进的重量(例如:每节预制段为5m,即第一段顶进重量=5m箱涵的重量,第二段顶进重量=10m箱涵的重量,如此类推)。箱涵位移距离是每次顶进的距离(例如:每节预制段为5m,则每次位移的距离为5m)。定额套用问题,例如:每节5 m,每节重量为140t,顶进第一节工程量为140*5=700t.m,顶进第七节工程量为140*7*5=4900t.m,第一节自重为140t,第七节自重为980t,即第一节到第七节套用定额“箱涵顶进 自重≤1000t”;顶进第八节工程量=140*8*5=5600t.m,第八节自重为1120t,套用定额“箱涵顶进 自重≤2000t”;如此类推。 4.逆作法工作井制作是否可使用沉井章节内的定额子目? 答:本定额未包括逆作法工作井定额子目,发生时可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协商计价。 5.在新建市政道路工程中的路灯照明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执行市政费率还是安装费率? 答:路灯照明工程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规定。 6. D.1.3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第十二“2. 一般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 设计不同时可进行调整”,其中水泥损耗率应按多少计算? 答:一般水泥搅拌桩损耗率按2%计算。 7.D.1.1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四条,静力爆破平基岩石、静力爆破槽坑岩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第十五条,平基石方控制爆破、槽坑石方控制爆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第十六条,开凿和爆破石方宽度及深度允许超挖量为:较软岩和较硬岩为200mm、坚硬岩为150mm,并入石方量计算”。请问:在路基土石方横断面图中计算爆破石方的工程量时,是按计算规则第十四、十五条以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工程量为准,还是按第十六条规则可以多计算允许超挖量?当岩体为花岗岩时,岩石爆破后的二次破碎能否以爆破石方的总量确定工程量,或者二次破碎的比例应如何确定? 答:开凿和爆破的石方工程量=设计图示尺寸+允许超挖量。爆破石方子目已包含了施工规范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不需要再计算二次破碎费用。 8.粤标定函〔2019〕163号文关于(第一册 通用项目)勘误表,更正D.1.5围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围堰工程包括了50m范围内人工取、装、运土(砂、砂砾)的费用。现场不发生此费用,则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挖运人工费4928元/100m3”。若现场采用外购砂纤维袋围堰,外购砂运至围堰施工现场堆放,再进行人工取、装、运、围堰等工作。是否不再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挖运人工费? 答:定额D1-5-2子目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基底,50m范围内的取、装、运土,纤维袋装土、封包运输,堆筑、填土夯实,拆除清理。如采用外购砂纤维袋围堰,可以计算砂的材料费用,需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挖运人工费4928元/100m3。 9. D1-5-2纤维袋围堰定额中粘土的消耗量为93m3、现施工现场采用回填砂围堰,应用该子目换算回填砂,应如何换算回填砂的消耗量? 答:消耗量不变,换算主材。 10. D.5.2管道铺设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顶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要扣除工作井和接收井长度,扣除长度为顺管线方向按井内净空尺寸减0.6m。”若工作井或接收井里面有井中井(检查井),顶管长度是否只扣除井中井尺寸(圆形检查井扣除长度为井内径减0.3m)? 答:顶管工程量按相应计算规则计算,工作井或接收井里面有井中井(检查井)的,井内管道已不是顶管,应按管道铺设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1. 定额D1-2-53钻导向孔DN>600mm子目,是否适用任何DN>600mm的钻导向孔? 答:是。 12.桩基工程中的钢筋笼混凝土保护垫块是否需要另行计取费用? 答:定额已综合考虑,不能另行计算。 13. D5.2管道铺设说明第十条第14款“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安装一个中继间为一级顶进,每增加一个中继间即为增加一级顶进,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具费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 该条说明中分级计算该如何理解? 答:说明中的“分级计算”应该理解为按工作井至接收井间的长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的规定计算)整段计算对应顶进分级的人工费、机具费调整系数。如某顶管段采用中继间顶进,共安装了三个中继间,则属三级顶进,从工作井至接收井的长度整段计算人工费、机具费调整系数2.15。 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适用问题 14. D.1.7.6井点降水3大口径井点降水深度最大深度为25m,但实际设计图纸中最大安装、拆除、使用深度达到45m,应如何计价? 答:属于定额缺项,可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协商计价。 15. D1-3-131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定额子目,按照规范要求,声测管需要进行压浆处理,该定额子目是否已包含压浆工作? 答:该子目工作内容不包含压浆,可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协商计价。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7月19日 … Read more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0期)(粤标定函〔2021〕135号)

2021-07-14

粤标定函〔2021〕135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调整内容印发给你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7月1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07

粤建市函〔2021〕50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径与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联系。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卢立明,联系电话:020-83305480,传真:020-83301583,邮箱:zjt_biaodingzhangaige@gd.gov.cn)   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我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部分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大力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加快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部分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工程造价市场定价机制;到2025年底,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价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引导试点项目创新计价方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试点项目试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等工程计价方式,并在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试点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等造价成果可通过市场询价,结合类似工程造价数据、造价指标指数等编制和确定。在确保项目投资可控的情况下,试点项目可不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推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成本竞争报价。 (二)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借鉴港澳地区及国际通行做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编制办法。探索修订现有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范中与市场定价机制不一致的条款,取消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受定额约束限制的规定,加快制定贯穿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各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三)创新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根据市场实际和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工程计价依据,并经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评审后,在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www.gdcost.com,简称“省造价平台”)统一发布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规则统一、行业共编、数据共享、动态调整”的计价依据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发布标准和市场询价指导规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工程造价主管机构依据标准和规则采集、编审,并在省造价平台发布本地区人工、材料、项目等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服务费用的市场价格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构建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制订发布企业(团体)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供市场主体参考。 (四)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建设单位结合工程实际,综合运用自身形成的或第三方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或者省造价平台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标指数,有效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推动建设单位实施贯穿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各环节的多层次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以目标成本管控为核心,实现市场化、动态化全过程造价管理。引导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按照《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DBJ/T15-153-2019)要求,实施全过程造价管控。 (五)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发承包不可转嫁风险清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其纳入竣工结算,简化竣工结算手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发挥引领作用,探索试行施工合同网签。 (六)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市场化解决途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机制,指导造价主管机构联合行业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与司法、仲裁机构形成合力,并充分运用市场定价机制及有关成果,妥善化解工程造价纠纷。 (七)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探索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制度,推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职业保险制度,完善监管数据共享、多元共建共治、互为联动支撑的协同监管机制。 三、实施步骤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本方案改革任务要求,细化制定本地区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于8月1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确定试点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选取本地区有条件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作为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按本方案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进行试点实施。试点项目数量原则上珠三角九市各不少于3个,其他市各不少于1个,于2021年8月31日、10月31日前分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应优先选择采用代建、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各地试点项目报送情况,分批公布全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 (二)试点阶段(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阶段性总结,并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做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全省造价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三)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市场定价体制机制,推动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得到更广泛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切实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形成上下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评估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评估机制,组织行业专家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调整现行政策措施,为试点项目的推进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办好“造价改革百堂课”,向建设、施工、咨询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凝聚行业共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全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定期信息报送制度。2021年12月31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思路。此后每半年定期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试点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报送该项目试点的全面总结报告。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1-07-01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申请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批。2021年7月15日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x.gdcic.net/),按照系统提示填报注册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不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注册审批 (一)审批时限。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业务,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二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业务,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注册条件的,向社会公告。 (二)初始注册。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三)延续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本人按照系统提示对其前一个注册有效期的工作业绩进行承诺。 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时可重复计算,选修课学时分别计算。 (四)增项注册。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两个专业有效期分别计算。 (五)变更注册。变更包括聘用单位变更、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等情况。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六)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交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申请表无聘用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七)重新注册。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 重新申请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三、核发电子注册证书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二级造价工程师可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地址:http://wx.gdcic.net/)个人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 四、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注册相关规定 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注册要求及申请程序与内地大陆注册人员一致,外国人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五、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制作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0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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