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区生产基地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标号201栋的建筑物呈回字形,以伸缩缝为分界线形成ABCD四个分区,2021年2月本工程出具了ABCD四个分区的建筑图纸和AD区详细结构图,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先行进行施工AD区并在规定节点时间完成AD区主体结构(封顶),导致AD区与BC区的伸缩缝位置须搭设外墙脚手架。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该伸缩缝处搭设的外墙脚手架能否计量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建筑图中有明确的分区,由于AD区先行施工产生的AD区与BC区交界位置临空,承包方可以在开工前进行施工组织计划时全面考虑并编制相关施工方案,故AD区与BC区交界位置临空需要采用的临时防护措施应由承包方承担,不另行计算。 承包人认为,由于发包人分批提供图纸及分区施工保节点要求导致额外搭设了分区伸缩缝处脚手架,故应予计算。 三、我站观点 结合来函提交的相关资料,本工程招标时仅有总平面规划布置图、建筑鸟瞰图、建筑效果图和正立面效果图。中标后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分区施工,且对将额外搭设伸缩缝处脚手架方案报经发包人审批,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额外搭设的伸缩缝处脚手架费用应按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批复的“外墙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9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综合管廊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6年10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定额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施工图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经审批的深基坑开挖采用钢支撑支护方式,发承包双方在依据《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管廊定额)编制过程中,对钢支撑主材按定额消耗量还是摊销使用费计价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意见,管廊定额“大型钢支撑安装、拆除(宽15m以内)”子目已明确主材消耗量为5.25kg/t(钢围檩)、25kg/t(钢支撑),预算应按此消耗量乘以不含税信息价计算费用。 承包人认为,管廊定额G.1.2章的说明第十二条第2点规定“定额基价不包括钢支撑制作、矫正、除锈、刷油漆费用”,第6点规定“大型钢支撑使用费另行计算(计入材料费)。编制概(预)算时,大型支撑使用费可按每吨每月260元(除税价,含运费)计算,结算按实计算。使用费总额不超过钢板桩主材的2/3”。因此,“大型钢支撑安装、拆除(宽15m以内)”定额子目中消耗量5.25kg/t(钢围檩)、25kg/t(钢支撑)为大型钢支撑安装所需材料的消耗量,不包含钢支撑主材使用费,主材使用费应另行计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发包方同意执行《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因该定额“大型钢支撑安装、拆除(宽15m以内)”定额子目基价中未包含大型钢支撑使用费,编制预算时钢支撑材料使用费应按管廊定额G.1.2章的章说明第十二条第6点规定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8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综合管廊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6年10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定额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施工图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经审批的深基坑开挖采用钢板桩支护方式,发承包双方在依据《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管廊定额)编制预算过程中,对钢板桩主材按定额消耗量还是租赁使用费计价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管廊定额 “陆上打拉森钢板桩(18m内)”子目已明确主材消耗量(摊销)为0.354t/10t,预算应按此消耗量乘以不含税信息价计算费用。 承包人认为,根据管廊定额G.1.2章的说明第五条第6点规定“打钢板桩定额主材摊销量综合考虑,如采用租赁钢板桩,钢板桩使用费另行计算(计入材料费),编制概(预)算时,钢板桩使用费可按每吨每月310元(除税价,含运费)标准参考使用,结算可按实计算,钢板桩使用费总额不超过钢板桩主材的2/3。同时套用打钢板桩子目时,按每10吨钢板桩的主材消耗量0.1吨进行换算,其他不变”,由于本工程采用租赁的钢板桩施工,故应按钢板桩使用费另行计算的规定执行。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发包方同意执行《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且查询相关资料,采用租赁钢板桩方式组织施工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因此钢板桩主材费用在编制预算时可按管廊定额G.1.2章的说明第五条第6点规定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8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道路扩建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施工图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新建车行道路段,软基处理设计图显示换填1.5m厚级配碎石垫层,施工图预算审核时发承包双方就换填碎石垫层组价时定额子目选用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换填碎石垫层的综合单价组价时应套用软件处理工程中的D1-3-28“填砂(碎)石”子目,并将子目的中砂换算为石屑即可。 承包人认为,D1-3-28“填砂(碎)石”子目工作内容与实际施工的碎石级配拌合及分层机械碾压工艺不符,综合单价组价时应套用道路工程中的D2-2-24及D2-2-25 “人机配合铺装级配碎石底基层”子目。 三、我站观点 依据新建车行道路段施工图,换填1.5m厚级配碎石垫层为软基处理,其综合单价组价时套用D.1.3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中D1-3-28“填砂(碎)石”子目,并按设计级配材料换算主材,材料总消耗量不变,该子目已包含碎石级配拌合与分层机械碾压工艺等工作内容。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7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厂区生产基地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各单体工程分别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额外完成一些新增工程内容,并要求承包人按原合同单价结算,双方对各单体新增工程内容能否采用原合同单价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新增工作内容为单体工程在政府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按实际使用要求进行部分位置调整而发生的施工任务,属于工程变更签证范围,因此新增工程内容综合单价执行原合同单价。 承包人认为,新增工作内容所依附的单位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为完成新增工作内容承包人需要另行组织人员、材料、机械等进场施工成本与原工程不同,因此竣工验收后增加的内容结算时不能执行原合同单价。 三、我站观点 单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表明合同工程已完成,如新增工程属于竣工验收相配套的整改内容,则属于合同工程范畴,并执行原合同单价;如新增工程不属于竣工验收相配套的整改内容,则不属于合同工程范畴,应由发承包双方另行协商定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粤标定复函〔2024〕45号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嘉奥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线上申请关于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配套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6月17日签订的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发包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由广西嘉奥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包工程主体结构的劳务服务。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的竣工结算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1#科学研楼高15层,设计要求在标高+56.60m的天面以上外围四周设置厚0.2m、高3m的钢筋混凝土墙围护结构,按业主审批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地下室顶板顶至8层顶标高采用落地外脚手架,8层顶标高以上采用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至天面钢筋混凝土墙围护结构顶(标高+59.60m)上1.5m。合同价款清单约定,“地上外架搭拆劳务费”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外墙外边线*建筑物高度计算(建筑物高度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计算规则计算)”,现发承包双方就建筑物高度的确定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定额附录一“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说明,建筑物高度应从室外地坪标高计算至屋面檐口标高+56.6m。承包人认为,高出天面标高3m的周圈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属于外墙,脚手架外架均从地下室顶板起搭,即计算脚手架搭拆的建筑物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标高起计算至外墙滴水线标高+59.6m处。 我站认为,地上外架搭拆劳务清单涉及的是脚手架搭拆,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指明“建筑物高度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规定”,则表示双方对脚手架的计算高度为该定额规定的脚手架计算高度。故依据该定额A.1.21脚手架工程章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天面外围四周钢筋混凝土墙围护结构属于外墙,外脚手架从地下室顶板面搭设的,则应以地下室顶板标高作为计算起点,其建筑物高度计算从地下室顶板面算至天面外围四周钢筋混凝土墙围护结构顶面高度(标高+59.6m)。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某厂区生产基地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图纸上未有明确填充墙体与主体结构的拉结筋施工方式,承包人因部分楼栋发包人未及时提供建筑图纸,施工现场全部采用植筋方式施工,发承包双方对砌体拉结筋植筋费用的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图纸上虽未有明确填充墙体与主体结构的拉结筋施工方式,但根据施工规范常规做法为预留方式,而对于建筑图比结构图晚到达而导致无法预埋的情况,承包方应先联系现场甲方及监理做好记录和确认,而不是为方便施工全部采用了植筋方式施工,故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认为,图纸上未明确指出砌体拉结筋必须采用预埋方式施工,合同内也未明确砌体拉结筋采用植筋方式施工不计算费用,结合部分单体建筑图滞后结构图晚会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现场实际做法全部采用植筋方式,故应计算砌体拉结筋植筋工程量和相应费用。 三、我站观点 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建筑图纸,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本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其违约责任来维护自身利益,但承包人在未与发包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施工且导致后续需采用植筋方式连结,如未能经发包人确认为工程变更的,则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粤标定复函〔2024〕44号 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2019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11月2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22.2投标报价风险中约定“本工程不接受工程总价金额直接降幅及不平衡报价”, 结算时,发包人提出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的中标单价作为不平衡报价并进行调整,发承包双方就此是否作为不平衡报价并调整合同价款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22.2投标报价风险中的要求,应按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文件只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并未提供各综合单价明细,应按中标综合单价结算。 我站认为,来函资料显示,本工程招标文件约定不接受工程总价金额直接降幅及不平衡报价,但招标时只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总额,未提供各招标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明细,也未明确不平衡报价的定义,且招标文件与合同结算条款均未约定对上述情形需调整合同价款。故工程结算时应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不作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某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施工图预算审核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合同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主要材料(设备)费价格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对应当期的《**市工程造价信息》。由于该市工程造价信息按月发布,并明确当月发布价的采集期为上个月,即图审日期当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信息是上个月的价格,而图审日期当月价格需要延后至下个月才能发布,发承包双方就预算编制采用图审日期当月发布的价格信息还是图审日期当月采集(下个月发布)的价格信息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因本项目2022年7~9月分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分别签发了合格证,按合同约定理解,预算编审应采用图审日期当月采集(下个月发布)的价格信息,即2022年8月、9月和10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 承包人认为,由于《**市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价格信息并非当月价格信息,因此预算编制应采用图审日期当月发布的价格信息,即2022年7、8、9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 三、我站观点 查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等资料,结合造价成果采用定额规则编制时按当时所能掌握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编制的通俗做法,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对应当期信息价是指日期当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粤标定复函〔2024〕43号 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关于珠海市大湾区智造产业园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厂房与配套工程-D片区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6月28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高新区,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发包人珠海华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后转让给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建泰建设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现行定额编制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为工业厂房,智1—13栋区域地下室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地上建筑主体结构梁、板均采用预制装配式结构,卫生间为现浇混凝土结构,预制装配率为64.69%。装配式预制构件设计采用大跨度预应力双T板、梁组合模式,单个预制构件重量6~9吨,吊装设备采用起重力矩6000(kN·m)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发承包双方对垂直运输和自升塔式起重机执行定额子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章说明第二条“本章垂直运输费不单独计算,含在措施项目中的垂直运输费内,考虑到预制混凝土构件吊装的因素,垂直运输相关定额子目内的塔吊、卷扬机机具费应乘以系数1.20”。故本工程垂直运输工程量应按现浇构件与预制构件体积之比区分现浇构件与预制构件,其中预制构件部分垂直运输相关定额子目内的吊装机具费均应乘以系数1.20,现浇构件按定额规定计算,定额中自升塔式起重机起重型号规格不调整。承包人认为,塔吊配置按整体项目地上地下全覆盖使用原则通盘考虑,配制重型自升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6000kN·m);塔吊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不因起重配置大而缩短使用周期时间。故地下地上现浇砼部分垂直运输相关定额子目内的吊装机具费均应乘以系数1.20,定额子目中的自升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1000kN·m调整为5000kN·m。 我站认为,《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章说明第二条规定是考虑装配式建筑在施工机械配置上,需要根据装配式构件、部品部件的尺寸、重量合理设置吊装机械,吊装机械的规格和使用时间要大于传统现浇建筑,因此在传统现浇建筑按建筑面积计算垂直运输费用的基础上,采用系数调整垂直运输子目中的塔吊、卷扬机机具费方式进行计价以补充装配式建筑增加的吊装费用,故本工程垂直运输费工程量不需要区分现浇与预制部分,应按全部建筑面积计算,执行相应的垂直运输定额子目时,定额塔吊、卷扬机机具费均应乘以系数1.20,并且垂直运输相关定额中的机械配置是综合取定的,实际情况与定额不同时,均不作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3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