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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厅局文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

2018-06-07

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 2018年3月27日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号公布,将于 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自 2018年6月1日起 ,如项目属于《规定》和《办法》同时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如项目属于《办法》单独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其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粤建科函〔2018〕361号)

2018-02-16

粤建科函〔2018〕3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35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6〕1280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现行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和评估,提出了评估结果和整合精简结论。经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意见,协调处理形成了广东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现予以发布,请各地、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6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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